1.我們重建後會得到多少的室內實際坪數(不含公設及陽台)
A重建後室內面積,先以允建容積10,846.26㎡(3,280.99坪)來預估。
(1)全部分回時:含公設土地坪效約為8.1178坪,不含公設土地坪效約為5.1185坪。
(2)扣除費用後分回時:含公設土地坪效約為6.2079坪,不含公設土地坪效約為3.9142坪。
實際室內面積依建築師設計及地政士分算產權面積為準。
2.重建預估要幾年時間從搬家後到搬回來?
A若是以興建地上15層地下5層時搬出去到開工預估6個月,開工到完工驗收工期預估30個月,使照取得到保存登記約6個月,所以合計預估約42個月,約3.5年。
3.重建是否有規劃住的地方?或者補助是多少?
A因本案為自地自建,地主自行出資,故住戶需自行覓地搬遷,如有需要可於計畫核定申請建拆照後,由更新會向市府申請中繼住宅(須繳租金)市府有訂相關資格規定,另如有搬遷費或租金之需求可請銀行協助增加個人貸款。
4.若啟動重建開始之後,屋主要賣屋是用什麼樣的機制或價格?或是銀行會買下?都更啟動期間可否做產權移轉?

5. 若還有貸款,是否利率與原來銀行的相同?或華南有更優惠的利率?
A建物拆除前,原則比照房貸轉貸,視個案條件適用本行優惠房貸利率;建物拆除後,雖因建物滅失無法適用房貸條件,惟針對仍有貸款之住戶,重建期間本行將統一申請優惠貸款,銜接既有借款;重建完成後,如住戶仍有貸款需求(包含前貸及重建費用),可再申請房貸進行接軌
6.信託期間的產權變更?
A地主於信託期間內,須經更新會同意始得將其財產轉讓予他人;轉讓人並應要求受讓人簽署新增委託人之信託契約(免經其餘地主再行簽名或同意)後,銀行始得配合辦理塗銷信託登記,以轉讓人名義移轉予受讓人,並以受讓人名義重新辦理信託登記。前開轉讓行為倘涉及融資機構事務部分,轉讓人應與受讓人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事項;相關轉讓程序應由轉讓人、更新會出具書面指示辦理。
B若涉及繼承,則由被繼承人完稅(遺產稅)後,向本行進行繼承註記,結案時將不動產塗銷返還予被繼承人
7. 重建後是否會有貸款?
不一定。
一、首先要看社區整體更新規劃,如地主選屋後,剩餘房屋出售價款已足夠償還更新會借款,地主即無需再分攤更新會借款;反之,如地主選屋後無剩餘房屋可銷售,或出售剩餘房屋不足清償更新會借款時,則地主需承擔更新會剩餘借款。
二、承上,如地主需承擔更新會借款時可依下列方式處理:
(一)以自有資金清償。
(二)轉為個人房貸逐期攤還。
(三)地主選屋時選擇低於可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之房屋,以應領差額價金償還。
(四)或以上述三種方式搭配償還。
三、如轉為個人房貸時,即需按月償還本金及利息。
四、另上述討論,並未考量地主前胎貸款部分。